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
澎湖縣沙港國小(以下簡稱本校)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校前,依法告知下列事項:
二、本校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三、本校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,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四、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,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校行使之下列權利:
(一)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(二)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(三)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(四)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(五) 請求刪除。
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,本校不負相關賠償責任。
五、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,本校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。
六、為配合教育部或中央相關機關之統計、研究或相關調查等需求,會提供資料上傳至相關系統。
六、本校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其他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,本校將會善盡監督之責。
七、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,且同意本校留存此同意書,供日後取出查驗。
一、本人已充分知悉貴校上述告知事項。
二、本人同意貴校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,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。
立同意書人:
中華民國 年 月 日